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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北京市教委学生处相关负责人来校交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9月6日,北京市教委学生处副处长张道明来校对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并与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
张道明肯定了我校多年来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成绩,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等学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体会和实际工作案例对学籍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说明。随后,张道明就研究生学籍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线年新生资格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张道明希望我校在今后的学籍管理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依法依规的工作意识,规范、细化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研究生学籍管理水平。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参加了交流座谈,介绍了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情况,并就学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处理方式等与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