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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一、负责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学科研单位各类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入职手续、校内调动手续、退休手续、延迟退休手续、调出与辞职手续办理以及各类政策性安置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校级先进工作者、校级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师资引进工作,做好办理进编、安家费购房补贴发放等人才服务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国家级、省级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以及自费出国(境)研修管理,以及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
十一、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博士后入站审批以及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