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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天津、黑龙江、上海、福建、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刘德伟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55人公证员职务:
黑龙江省胡彦君、王永田、李凤珍、那娜、王玉林、刘俊玲、杨军、李伟、张忠海、黄建军、肖欣
广东省孙胜华、谭可樑、刘秋伟、罗生宏、黄毓斌、林俊德、徐楷妍、廖意梅、谭瑞红、卢涛、陈世铠、李平欢、吴祥珠、江燕梅